引言:
这是一起因“善意还钱”引发的牢狱之灾,也是中闻深圳张恒律师团队(以下简称“我们”)在全国捕后无罪率仅0.27%左右的背景下,为当事人拼下的“不起诉”奇迹。当事人李女士(化名)因一笔“误转11万”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面临“认罪认罚换酌定不起诉”或“不认罪赌不起诉(或无罪判决)”或“不认罪面临重判”的生死抉择。最终,我们以证据为剑,打破了“事后推定”的逻辑陷阱,让法律还了她一个清白。
一场“善意”引发的牢狱之灾
故事的起点是一场寻常的“转错账”。某天,李女士的银行账户突然到账11万元,一陌生男子来电称“转错了,麻烦取现还我”。出于善意,她跨行转账、柜台取现,在银行门口将现金交还对方。然而几天后,警察上门告知:这笔钱是电信诈骗赃款,她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拘,随后批准逮捕。“我只是帮忙还钱,怎么就犯罪了?”这是她被羁押后最困惑的质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态度明确:“你供述反复、取现交陌生人,行为异常。认罪认罚,可考虑酌定不起诉(认可是犯罪,情节轻微);否则起诉,大概率实刑。”许多律师会劝当事人接受这一“折中方案”,但我们反复阅卷30余遍、大量会见,发现全案无任何证据证明李女士“明知”款项为犯罪所得——她未参与诈骗链条,无异常转账或资金隐匿,取现交还的操作完全符合“转错账”的正常反应,所谓“供述反复”更可能是紧张恐惧下的不实陈述,绝不能以此反推“主观明知”。我们坚信:疑罪从无是法治底线,证据不足就不能妥协,遂决定陪当事人走最难的路:不认罪,坚持无罪辩护。
0.27%的胜率:我们凭什么死磕无罪?
我们清楚这场辩护的胜算有多渺茫。最高检没有公布2025年捕后不起诉及无罪的数据,但从2024年工作报告数据显示,全国捕后不起诉及无罪判决人数仅占捕后审结案件的0.27%,堪称“豪赌”。但我们死磕核心争议:能否以“事后查明的事实反向推定当事人当时的主观明知”?公安机关的逻辑是“供述反复+取现交陌生人=应当知道是赃款”,我们则逐条反驳:其一,无任何证据证明李女士知晓资金来源,她与诈骗链条毫无关联;其二,其行为模式完全符合普通人“转错账后尽快归还”的常理,未分拆、未多账户流转,恰恰印证“不知情”;其三,刑事司法的铁律是“不能以事后真相倒推主观状态”,紧张导致的供述波动不能作为定罪依据。我们反复向检察机关强调: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不能用上帝视角审判普通人的善意反应。
不起诉:法律给善良的最终答案
案件经历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我们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7条第2款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在“断卡行动”高压下,涉“两卡”犯罪的不起诉率本就极低,而绝大多数是“认罪认罚换酌定不起诉”,我们争取到的证据不足不起诉,堪称凤毛麟角。这不是侥幸,是对证据裁判原则的坚守,是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体现,更是当事人顶住压力选择相信法律的勇气,与我们“不妥协、不迎合”的职业信仰共同浇灌的结果。
给所有人的警示:你的银行卡不是犯罪通道
此案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银行卡绝非“他人通道”,切勿出租、出借、出售;遇“转错账”务必通过报警或银行官方渠道处理,千万别自行取现交陌生人——你的善意,可能被骗子利用成“犯罪证据”。若不幸涉案,请记住:尽早委托专业律师,在证据不足时,别为“轻处理”轻易认罪,一旦留下犯罪记录,代价是一生。
以专业守护底线,让无辜者免于追诉
0.27%的概率,我们赌赢了。但这场胜利无关运气,而是对“疑罪从无”原则的坚守,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担当,更是当事人以信任赋予的力量。正如我们辩护所言:“法律不应让善意者为他人的罪恶买单”。刑事辩护的意义,不仅是“救人”,更是守住“疑罪从无”的底线——让无辜者不受追诉,让每个普通人敢善良、能安心。



张 恒丨律师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律师简介】
张晓冰丨律师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简介】
张晓冰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及刑事控告业务,在人身类犯罪、经济犯罪以及民商事纠纷等案件类型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执业期间,张晓冰律师成功办理多起民事诉讼与刑事辩护案件,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民商事领域,通过代理系列案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损失逾亿元;在刑事领域,亦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等良好的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