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妙环
(Marina)
业务领域:公司业务、婚姻家庭 、争议解决
教育背景: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法学学士
中国人民大学 在读民商法硕士
执业经历:
北京一法(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
社会任职:
深圳市律协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三期志愿服务律师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香港商法班授课律师
主要业绩:
1.代理田某鹰、温某炉等三人诉曾某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经沟通,未经开庭,被告即按照起诉金额完整支付赔偿款;
2.代理叶某娣诉刘某满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沟通,未经立案,被告即作出关键性让步,双方达成和解;
3.吴某丽、顾某朋等五人诉某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中,作为被告律师应诉并提反诉,壹宗案件开庭后主动撤诉,贰宗案件判决项下原被告互负的金钱给付义务抵销后原告还要倒赔偿被告部分钱;
4.曾在保康县融成美境某有限公司诉陈某、平安银行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市某支行侵权责任纠纷中,担任“平安银行某支行”代理人,通过深厚的理论功底、灵活的应诉策略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实现平安银行某支行免于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目的;
5.在申某与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某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专业打假案件)案中,担任卖方瑞草堂的代理人,通过援引丰富充实的法理,扭转卖方瑞草堂在一审败诉的被动局面,获得二审胜诉判决;
6.在深圳市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郑某、庄某、上海某建材配送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服务合同仲裁案件中,通过案件事实的合理剪裁、细抠协议有利约定和逻辑的梳理,在该案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7.在朴元某诉邱某明、艾某涛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经其他律师代理一审被驳回起诉,受托承办二审,通过深入剖析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法初衷、灵活运用法理阐释了法律滞后性对当事人权益产生的重大影响,为上诉人赢得了二审胜诉判决;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法学学士
中国人民大学 在读民商法硕士
执业经历:
北京一法(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
社会任职:
深圳市律协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三期志愿服务律师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香港商法班授课律师
主要业绩:
1.代理田某鹰、温某炉等三人诉曾某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经沟通,未经开庭,被告即按照起诉金额完整支付赔偿款;
2.代理叶某娣诉刘某满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沟通,未经立案,被告即作出关键性让步,双方达成和解;
3.吴某丽、顾某朋等五人诉某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中,作为被告律师应诉并提反诉,壹宗案件开庭后主动撤诉,贰宗案件判决项下原被告互负的金钱给付义务抵销后原告还要倒赔偿被告部分钱;
4.曾在保康县融成美境某有限公司诉陈某、平安银行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市某支行侵权责任纠纷中,担任“平安银行某支行”代理人,通过深厚的理论功底、灵活的应诉策略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实现平安银行某支行免于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目的;
5.在申某与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某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专业打假案件)案中,担任卖方瑞草堂的代理人,通过援引丰富充实的法理,扭转卖方瑞草堂在一审败诉的被动局面,获得二审胜诉判决;
6.在深圳市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郑某、庄某、上海某建材配送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服务合同仲裁案件中,通过案件事实的合理剪裁、细抠协议有利约定和逻辑的梳理,在该案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7.在朴元某诉邱某明、艾某涛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经其他律师代理一审被驳回起诉,受托承办二审,通过深入剖析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法初衷、灵活运用法理阐释了法律滞后性对当事人权益产生的重大影响,为上诉人赢得了二审胜诉判决;